原因解释:
在数学中,一个数的相反数(或加法逆元)被定义为与该数相加等于零的数。即,对于任意数 ( a ),它的相反数记作 ( -a ),满足 ( a + (-a) = 0 )。
[
0 + (-0) = 0
]
由于 ( -0 = 0 ),因此 0 的相反数确实是它本身。
举例对比:
结论:
零是唯一一个相反数等于自身的数,这是数学中的基本性质。因此原命题是正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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