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所属单位性质
山东省内大部分高速公路由山东高速集团(省属国有企业)运营管理,收费员通常与集团或其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属于国企员工。
部分地方路段可能由市属国企或合资公司管理,但整体以国企为主。
2. 用工形式
合同制员工:占主体,直接与国企签订劳动合同,享受五险一金等企业职工待遇。
劳务派遣:部分岗位可能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招聘,属于临时性用工,不占国企正式编制。
3. 与公务员/事业单位的区别
非公务员:收费员不属于行政编制,无需参加公*。
非事业编:山东高速集团及下属企业已完成市场化改革,不再保留事业单位属性。
4. 历史变化
早期(2000年前)部分收费员可能纳入过事业编制,但随国企改革,现已全面转为合同制管理。
5. 岗位特点
稳定性较高(国企背景),但晋升空间有限,薪酬与企业效益挂钩。
需轮班作业,部分路段实行军事化管理。
总结:当前山东高速公路收费员主要为国企合同制员工,编制归属于山东高速集团等国有企业,不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序列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