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事业单位性质(部分情况)
2. 国有企业性质(主流情况)
3. 市场化用工形式
4. 改革趋势
5. 特殊情况
当前绝大多数高速公路收费员属于国有企业员工,而非传统意义上的"国家单位"(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)。其用工性质更接近国有企业合同工,享受企业职工待遇,不属于财政供养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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