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企业单位人员(主流情况)
所属单位:大多数高速收费员受雇于国有企业或地方交通集团,例如各省的“高速公路管理公司”或“交通投资集团”(如浙江交通集团、山东高速集团等)。
用工性质:多为合同制员工,通过市场化招聘入职,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,享受企业职工社保福利。
行业分类:属于交通运输服务业中的公路运营管理岗位。
2. 事业单位人员(少数情况)
历史背景:在早期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前(2010年前后),部分收费员可能属于地方公路局或事业单位编制。
现状:随着“政企分开”改革推进,目前绝大多数已转为企业化管理,仅少数地区保留事业编制,此类情况已较为罕见。
补充说明
非公务员:高速收费员不属于公务员序列,不参与行政管理工作。
岗位特点:工作内容以收费操作、车辆引导和服务为主,具有轮班制、窗口服务性质。
当前中国高速收费员主流属于国有企业职工,人员类别为企业合同制员工,具体归属可依据当地高速公路运营主体的性质进一步确认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