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国有企业员工
中国大部分高速公路由省属交通投资集团或高速公路公司运营(如江苏交通控股、浙江交投等),这类企业属于国有独资或控股公司,收费站工作人员属于企业编制,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。
2. 人事管理特点
1. 改革前的特殊案例
2010年前部分省份的高速公路管理局属于事业单位,其工作人员可能保留事业编制。但随着全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(2011年启动),绝大多数已转制为企业,目前仅有极少数欠发达地区可能保留事业编制岗位。
2. 典型特征
1. 编制差异影响
企业编制人员无财政拨款保障,其收入与高速公路经营效益直接挂钩;而事业编制人员(如有)工资由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。
2. 行业趋势
截至2023年,全国收费公路从业人员中约92%为企业合同制员工,事业编制人员占比不足3%,其余为劳务派遣人员。
3. 政策依据
根据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(2018年修订)第十一条规定,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主体应为依法设立的公路企业法人,从制度层面确立了企业化运营的主导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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