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国大陆,拾得他人财物后拒不归还的行为可能涉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中的侵占罪,但需符合特定的法律要件和立案标准。以下是相关法律要点和实务指引:

一、法律依据
根据《刑法》第270条:
> 侵占罪: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退还的,处二年以下*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*,并处罚金。
> 拾得遗忘物、埋藏物拒不归还的,适用前款规定。
二、立案标准的核心要件
1. 数额要求(关键因素)
侵占罪的“数额较大”标准由各省高院根据地区经济状况自行确定,通常为 5000元至1万元以上(例如北京、上海为1万元,部分中西部省份为5000元)。
600元通常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,可能属于民事*或治安案件。
2. 行为要件
拾得人明知财物属于他人,且有证据证明其拒不归还(如失主明确要求归还但被拒绝,或拾得人隐藏财物等)。
3. 程序要求
侵占罪属于“告诉才处理”案件,需失主自行向*提起刑事自诉,而非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。
三、600元财物的处理途径
1. 民事责任
失主可依据《民法典》第316条,向*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拾得人返还原物或赔偿损失。
2. 治安处罚
若拾得人拒不归还,公安机关可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26条或第49条,对“强占公私财物”或“故意损毁、侵占公私财物”行为处以拘留、罚款(但需结合地方具体裁量标准)。
3. 刑事自诉(特殊情形)
若当地“数额较大”标准极低(如个别地区设定为1000元以下),且失主能证明拾得人存在恶意侵占(例如多次索要无果、威胁失主等),可尝试提起刑事自诉。
四、实务建议
1. 对失主
保留财物价值证明(如购买凭证、发票)及要求归还的沟通记录(短信、录音等)。
先尝试协商或通过社区调解解决;若无果,再考虑民事诉讼。
2. 对拾得人
及时联系失主或上方,避免因“拒不归还”引发法律风险。
即使金额未达刑事标准,仍需承担返还原物或赔偿的民事责任。
五、总结
600元通常不构成侵占罪,但可能面临民事索赔或治安处罚。
具体标准需参考当地省级司法机关的明确规定(可通过12348法律援助热线或属地*咨询)。
妥善解决此类*的关键是及时沟通,避免矛盾激化。
建议遇到此类问题时,优先通过协商或法律咨询(如社区调解委员会、律师)处理,降低双方法律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