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正数:大于零的数,标记为 `+a`(通常省略正号写作 `a`),如 +5、+3.14。
2. 负数:小于零的数,标记为 `-a`,如 -5、-2.7。
3. 零: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,是正负数的分界点。
在数轴上,正数位于原点右侧,负数位于左侧,两者绝对值相等时关于原点对称(如 +3 和 -3)。
负数概念源于人类对“相反意义量”的描述需求:
1. 相反数:每个正数都有对应的负数(如 +7 和 -7),相加为零。
2. 大小比较:
3. 运算规则:
中国古代《九章算术》已用红色算筹表示正数,黑色表示负数。西方直到 16 世纪才系统接受负数,初期被称为“荒谬的数”。负数最终被接受印证了数学工具适应实际需求的发展规律。
通过这种双向定义(数学抽象+现实映射),正负数构建了完整的实数系统,成为描述现实世界对立统一现象的基础工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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