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行业主管部门
国家层面: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高速公路的行业监管和政策制定。
省级层面: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交通运输厅(局)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的规划、建设和运营监管。
2. 具体管理单位
高速公路运营企业:收费员通常直接受雇于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单位。这些单位可能是:
国有企业:例如各省的“交通投资集团”“高速公路集团”等(如江苏交通控股集团、浙江交通集团)。
事业单位改制企业:部分原属事业单位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已转制为国有企业。
路段分公司/管理处:大型高速集团通常按路段设立分公司或管理处,直接管理收费站的日常运营及收费员团队。
3. 特殊类型公路
还贷性公路:由地方交通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(如公路管理局)直接管理。
经营性公路:由企业(如央企、地方国企或社会资本)通过BOT等方式运营,收费员属于企业员工。
4. 日常管理
收费员的招聘、培训、考核等由所在运营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,业务规范受交通运输部门监督。
收费员的管理主体以企业为主(多为省级国企),行业监管归属交通运输部门。具体归属可能因省份、公路性质(还贷/经营性)而异,但普遍遵循“政企分开、企业化运营”的模式。
